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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
回家后春风得意地告诉邵辉我又把老板的鱿鱼抄了,怎知他一改往日的无所谓,没骂我“怪胎”,一副正二八经的神情,我还以为他会驯我,没料他很认真地说,倪陶,你不愧是我的偶像。
呵,就是喜欢这男人的好脾气,无论我有多么怪异的嗜好做多么荒唐的事情,他都鼎立支持,纵容到底。
邵辉是我自大学起的恋人,情人节不会有玫瑰花,不过会在你生气的时候讲暴笑却不低级的黄色笑话;清晨没有热漉漉的豆浆,但会在你生病的时候会跑几条街给你买感冒药。相恋六年,所有的激情尽失,该有的争执,误会,情绪我们都已尝过。
(二)
于我,失业后第一件事不是求职,是窥探地形,看看哪些公司附近有出租影碟的店铺。对,是租,不是卖。喜欢看香港的垃圾文艺片,从小到大,走到哪里包里最多的不是衣服,是CD。特别是SAMMI主演的,这个颧骨凸起,喜欢驼背,走路时爱甩肩,把懒音当作时尚的女人,简直把我迷得神魂颠倒。邵辉说我神经病,尽喜欢这些疯疯癫癫的丫头,我就嘿嘿地笑。
现在我家里已经保留了她出演过的所有言情片。令我骄傲的是这些都不是我买的,当然,也不算偷,是租,只是,不还。这个嗜好是我从第一次被抄犹豫后遗留下来的。
长时间的一家影碟店租碟子看,和老板熟悉后就不用交押金或身份证。然后在我被抄鱿鱼那天“租”几张最爱的影碟,从此销声匿迹,我家那堆珍藏都是用这个办法“租”来的。
每当我用颇有成就感的语气向邵辉演绎着我是如何让老板信任我,接着不用分文就能大摇大摆地从正门把东西“窃”走时,邵辉只会赠我两个字——“怪胎”。不知道为什么,我特喜欢邵辉这样形容我,有一种满足甚至略带荣耀的感觉。也许,真如他所说,我是个“怪胎”。
(三)
我是何等精明犀利的女子。华东盟业,明天即可上班。
走出经理办公室,与一“猛男”撞了个满怀,一抬头,原来不是“猛男”,是帅哥呀!多么阳光的年轻人,天庭饱满,皮肤黝黑,挺巧的鼻子,身材略嫌厚重,但分外性感,让我想起SAMMI的绯闻男友——古仔。
聪明如我,这么好的机会,套套近乎以便将来工作方便也好。
我是新来的,叫倪陶,明天上班,请多关照。嘴角上扬15度,绽开一个向日葵般的笑容。
小伙子怔怔看着我,是我读不懂的表情。回过神来些许觉得失礼,忙说,那是,那是,我姓景,他们都叫小成。附上一个璀璨无比的笑容。
景小成?
这名字真土,摇摇头,暗自嘀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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